本案涉及的案例依据已生效的法院调解书,且对当事人作了隐名处理,只为提供案例分享,请读者勿对号入座。
【基本案情】
上海某设计有限公司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字库软件开发,该作品具有创性。后经由上海某设计有限公司向上海版权局申请登记,获得《作品登记证书》,并授权我所委托人福州某文化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境内,全权处理任何侵犯其字体行为,可对侵权方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就侵权行为进行举报、投诉、诉讼、谈判、和解等。
本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州某文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建某公司涉及在短视频、公众微信号、朋友圈、网络媒体、户外广告等平台、渠道的内容上使用未经委托人授权字体的侵权行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审理结果】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赔偿原告侵权损失相关费用贰万余元;2、若被告今后再有未经许可使用,造成侵权,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代理点睛】
本案原告,即我司委托人,发现被告在未经委托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短视频、公众微信号、朋友圈、网络媒体、户外广告等平台、渠道的内容上使用委托人代理的上海某设计公司开发并作了版权登记的字库字体,侵犯了委托人与该字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即时对有关侵权事实进行公证处理,并委托我司律师致对方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与委托人就侵权赔偿事宜进行磋商。
本案被告,对我司发送的律师函置之不理,也未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相应的磋商,并且继续使用侵权字体。我司只好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措施进行维权。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双方进行调解,可是双方都为此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成本,被告也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以及枉顾律师函的行为,付出了更多的赔偿金额。
【典型意义】
近十年来,随着互联网商业,以及自媒体的蓬勃发展,无论是企业或者个人,每天都会在互联网媒体平台以及户外平台上,为自己的IP进行广告宣传。
为了争夺大众的眼球,获取流量,内容发布者总是煞费苦心,有时候会选择在商标、印刷品、宣传文案上使用比较有独特风格的字体。往往这些字体都是别人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精心设计,并且进行版权登记保护的作品,享有字体著作权。
随着近些年国内版权意识的增强,我们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网络上任意截图,任意下载字体,作为商业推广使用。
我司通过该案例分享,是为了提醒字体以及其它美术作品设计者,原创作者,及时对自己的作品,做好版权登记保护,当遇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时,即可通过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同时,我司也希望借助该案分享,提醒读者,将他人字体作为商业使用时,务必先检索是否属于免费商用字体。切勿未经字体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设计字体用作商业使用,以免对造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