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全球咨询热线:
0591-83716886
电话:18965084318
传真:0591-83716886
邮箱:postmaster@fzhztc.com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C1—1309室

福州版权登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与保护期限

来源:www.fzhztc.com         发布时间:2019-05-21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及人们涉及到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不断地会有新的作品、歌曲等问世。这时候为了保障企业/个人的创意就需要进行版权申报。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下福州版权登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与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
版权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版权登记涉及到的范围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

福州版权登记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一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 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